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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加强和规范农民夜校运行管理的 十二条措施
2018-06-22 17:38:05     来源:雅安市委组织部

雅安市加强和规范农民夜校运行管理的十二条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民夜校的教育培训对象为广大农民群众,要坚持“党办夜校”“夜校姓党”的办学定位,各级党委要将农民夜校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脱贫攻坚考核和“四好村”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县(区)党委明确1名县级领导牵头负责农民夜校工作,县(区)委组织部、飞地园区(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主抓农民夜校工作,履行宏观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履行主管职责,村级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履行主办职责。各级部门、群团组织、院校和企业等,应结合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农民夜校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提供专业师资、专用教材、教学基地、实践场地等方面支持。

二、规范运行机制。要积极构建党委负责、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整合部门教育培训资源,促进各部门间协作配合,各部门(单位)进村涉农培训项目全部纳入农民夜校规范实施、有序管理。建立“县(区)校务委员会(总校)+乡(镇)中心校+村本校+教学点”立体办学体系,县(区)校务委员会(总校)负责制度机制建设、教学大纲编制、本土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理论总结等;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法实验、教材试用和示范培训等;村级夜校负责需求收集、学习动员、教学实施、工作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科学布局阵地。每个县(区)建立1所农民夜校总校,乡(镇)党委主办1所农民夜校中心校。村级农民夜校集中性固定教学场地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主,不少于90平方米,教学计划、师资、教学管理制度等上墙公开,开设“学习园地”,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并开通互联网,室外教学场地根据需要就近确定。地域范围较广、自然村落分散的建制村可根据需要设置农民夜校教学点、中心学习户,可跨区域、分产业(领域)联建飞地农民夜校。各类校点标牌应悬挂在一楼室外醒目位置。每个县(区)要建立23条农民夜校示范带,每个乡(镇)选育培树12个农民夜校示范校,每个村建立1个以上本土教学实践基地,形成引领带动、整体提升的良好格局。

四、选优配强师资。从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大中专院校教师、“土专家”、“田秀才”等人员中,择优聘请有较好的群众语言表达能力、动手示范能力或具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分时事政策、道德法治、技术技能、乡风文明和文化科普5大类组建专兼职师资队伍,市、县(区)、乡(镇)、村入库师资分别不少于100人、50人、30人、6人,对热门课程和急需紧缺教师实行联聘联用。加强师资队伍自身建设,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五、精编本土教材。各地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实际,积极参与本土教材编写,以县(区)为主体编撰一批以专业知识、案例汇编为主的通用教材,绘制一批以口袋书、漫画书为主的具有地方特色、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村群众简明读本和实用技术教材,摄制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音像教材。原则上市、县(区)、乡(镇)三级教材库入库纸质教材分别不少于100种、50种、30种,音像教材分别不少于30小时、20小时、10小时,内容涵盖党性教育、精准扶贫、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法治教育、感恩教育、环境保护、诚信教育、文明新风等。

六、科学设置内容。做到市级有教育培训纲要,县(区)有教育培训规划,乡镇有教育培训计划,村有教育培训课程,突出以学政策为核心、学技术为重点、学法律为基础、学文化文明为兜底的教学内容设置。其中,时事政策类教学比例应达到总课程的30%,技术技能类达到30%,法律法规类达到20%,文明新风和文化科普类达到20%,做到“按需施教”“一村一策”“一地一课”。原则上每月开课不少于24学时,提倡多设置1015分钟的“微课堂”,鼓励在1次培训中组合安排多方面的教学内容。

七、灵活办学模式。科学评估本区域网络基础设施条件,强化媒介整合运用,配套开办“网上夜校”,推行“农民夜校+数字电视”、“农民夜校+互联网”、“农民夜校+移动终端”模式,有效实现农民夜校上广播、上电视、上互联网、上手机。农民夜校培训原则上根据农时农事,利用晚上或白天农闲时间开展教育培训,探索推广“实训+网络”“课堂+现场”“集中+流动”“站点+大喇叭”“坝坝舞+微视听”“百姓上讲台”“以赛促学”等特色办学模式。“微视听”课堂要充分利用农村群众跳坝坝舞、唱坝坝歌和看坝坝电影等中场休息间隙,插播政策宣传、文化科普等微视频;“百姓上讲台”课堂要让身边人讲身边事;“大喇叭”教学要精心编排节目,让群众每天早、中、晚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都能得到教育;县(区)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要在醒目位置开设“农民夜校”专题,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学习;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或者通过资助、捐赠等方式支持农民夜校工作,也可根据需要设置“荣誉校长”。

八、提升办学效果。年初要以调查问卷、走访等形式搜集核实群众培训需求,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研判,建立培训需求台账,制定全年教学培训计划。逐步深化拓展以利益联结、需求联结为导向的组织动员方式,课前发布培训预告,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课中组织好群众认真听课,语言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并对教学实施情况和讨论情况等进行记录;课后组织参训群众评价培训效果,搜集反馈意见并归纳小结,不断完善提高授课质量。村组干部、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要带头参学,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要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发动家人、结对联系户等一起学习。鼓励把夜校建在产业链上,注重培训成果转化,增强群众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感恩意识和致富本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通过举行农民夜校办学观摩现场交流会和校长论坛等方式,总结推广各地务实管用的办学模式和经验,推动农民夜校“长期办下去”。

九、实行积分管理。细化完善群众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比学晒学奖学”措施,探索实施学习积分结果运用制度,重点形成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将个人或家庭学习积分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文明户评选、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学习积分兑换实物奖励。

十、强化考核评估。党员干部参学、带学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师资库教师通过农民夜校服务脱贫攻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业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关心激励、评优推先等的重要参考。市级每半年督查不少于1次,县(区)每季度督查不少于1次,乡镇每月到村摸底跟踪不少于1次,对考评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十一、定期评比表彰。按照有场地、有标识、有人员、有设备、有网络、有师资、有教材、有制度、有活动、有特色“十有”标准,评选一批农民夜校示范校和示范实践基地,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培养培育一批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有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意愿和能力、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村产业发展示范户和党员骨干带头人,带动更多群众脱贫致富;培育选树一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学员。

十二、落实工作保障。县(区)要强化农民夜校经费保障,坚持适度、节约、高效原则,积极以项目、活动等形式从本级财政争取经费支持,专项用于农民夜校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教材编发、基地建设、授课补助、示范评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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