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环境卫生如何维护,产业发展该怎么引导……随着芦山县9个乡镇规划的56个新村聚居点群众陆续入住,高密度的新村聚居点改变了农村原有居住格局,对基层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芦山县结合实际情况和聚居点建设“自建委”经验,延伸发展形成“自管委”工作模式,对基层治理创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现场:
自决自管服务新村群众
“欢欢喜喜搬新家,整整洁洁过日子”、“庭院整洁光荣”。3日,记者在龙门乡青龙场村白伙组新村聚居点看到,不少新房门前贴着笑脸图案的温馨提示;道路旁、广场边等显眼的地方竖立了新村自管标识标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污水管理制度、庭院规范管理制度。一系列村规民约,让大家的日常生活有规可依。
“老张,有一户业主把杂物堆在屋后的过道里。走,我们去提醒一下。”3日中午12点过,自管委成员柳华林找到自管委主任张兰坪,反映有村民在屋后乱堆杂物。两人商量一番,准备去找户主把杂物挪走。
“我们的新房是木结构,消防安全问题需要特别注意。”张兰坪说,新村的日常管理,安全是头等大事。除了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教育,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
“每家每户不仅配发了便携式干粉灭火器,还向乡政府申请建造一个储水300立方米的消防用水池,把消防管道接通到聚居点。”张兰坪说。
保障安全之余,新村环境卫生和产业发展是自管委成员们热议的焦点。
“前几天自管委成员们开了一次会,主要讨论环境卫生和产业布局的问题。”随着白伙聚居点81户居民陆续入住,环境卫生如何管护,成为亟待商讨解决的问题。经过自管委成员们前期讨论研究,决定由业主按照房屋面积,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日常环卫清洁。
方案形成了,下一步自管委还将组织群众召开业主会议,大家商量表决方案可行性。
“现在我们聚居点内,餐饮接待能力能达到200人;住宿接待能力只有50人左右。”在产业发展方面,自管委通过前期观察了解发现,后期群众发展产业可倾向于建设农家客栈、宾馆和特色餐饮店,以提升新村产业发展能力。
“新村自管委有成员7人,是81户业主投票选出来的。”张兰坪介绍,自管委下设纠纷调解组、环境整治组、资金管理组、文明劝导组、文化建设组、产业发展组、安全巡查组7个工作小组,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村规民约和管理制度是大家商讨决定的。如在管理中遇到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由自管委上报给村两委,由村里解决。”张兰坪说。
做法:
完善机制探索实践“新路子”
在“自管委”工作模式实践中,芦山县按照“建成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全县已正式入住的新村聚居点全部组建了自管委,尚未正式入住的也在筹备之中。
按照职责分工不同,自管委一般设委员5—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由聚居点住户民主推选产生。自管委成员的推选程序分为人选提名、资格审查、会议选举三个主要环节。
候选人必须是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住户服务的本聚居点居民。候选人确定后,召开聚居点户主会议(户主代表会议)推选委员。
自管委推选产生后,主要履行管环境整治、管住户安全、管和谐文明、管产业发展的“四自管”职能,定期向户主会议(户主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监督。住户规模较大的聚居点,还实行自管委委员网格包片制度,将聚居点划分为若干网格片区,每个网格片区指定1名委员联系。
同时,建立健全以自管委为主体,聚居点功能型支部为支撑,入驻社会组织支持配合的“1+3”聚居点自治组织架构。
聚居点除了设立自管委,还将由住户中有3名及以上党员的成立聚居点功能型支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支持自管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同时整合群团组织资源,在聚居点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吸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入驻,协助自管委为住户提供更加丰富的社会服务。
经过大半年的摸索实践,芦山县自管委的建立运转实现了群众在聚居点治理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群众意识得到教育提升,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产业发展有效推进,社会关系融合缓和。
记者卫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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