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建资源进产业项目、产业项目带发展大户、发展大户带群众脱贫致富”的思路,雅安市实施“党建扶贫?双百示范”计划(以下简称“双百示范”),在抓面上党建扶贫工作的同时,每年重点扶持发展100个党建脱贫示范产业项目、带动发展100户党员脱贫示范户,示范带动脱贫攻坚工作。
围绕特色产业,“六步筛选”确定示范项目、示范户。
编制党建扶贫项目需求库。统筹雅茶、雅林、雅果、雅药、雅(畜)禽等“五雅”生态农业产业布局和当地特色产业,在每个贫困村精选1个备选项目,按种养殖、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等不同类别,以县(区)为主编制党建扶贫项目需求库。
明确示范项目、示范户标准。按造血功能强、带动能力强和党员群众参与度高的“双强一高”标准确定示范项目,政治意识强、奉献意识强、带动能力强和群众认可度高的“三强一高”标准确定示范户,每个示范项目至少带动发展1户示范户,目前已初步筛选70余个(户)。
规范“六步筛选”工作流程。以党内帮扶为主,建立“党员群众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决议——基本情况公示——乡镇党委审核——县(区)委组织部审批”示范项目和示范户筛选流程,示范户必须是党员,普通群众参与项目必须由党员户来带领。
多方筹集资金,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监管和使用。
落实“党建扶贫”基础帮扶资金。通过足彩14场胜平负推荐组织部下拨一点(每年0.33万元)、驻村部门支持一点(每年至少1万)、县(区)组织部门兜底一点,确保每个贫困村每年不低于2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统筹做好面上扶贫。
落实“双百示范”专项帮扶资金。“双百示范”计划预计每年投入资金722万元,3年累计投入资金2166万元,全市261个贫困村,平均每个贫困村3年累计获得资金8.3万元。市管党费、市党内关爱资金和市人才工作经费分别匹配一部分,为每个示范项目平均落实专项帮扶资金2万元。目前,2016年度200万元市下专项帮扶资金已到位。
严把资金监管使用关口。县(区)制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第一书记提议、村党组织集体研究、乡镇党委审核和县(区)委组织部审批等主要步骤,落实严禁简单给钱给物、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挤占挪用、严禁贪大求洋和严禁暗箱操作等“五个严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透明、高效、规范。
落实专项扶持,建立反哺机制发挥示范作用。
搭建多方扶持体系。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定向、聚焦和杠杆作用,推动做大做强,强化部门、智力和社会扶持。驻村部门每年至少落实资金1万元、项目1个,扶贫和涉农部门加大项目资金倾斜;项目“骨干人员”、党员示范户每年接受实用技能培训不少于3天,每名组工干部至少联系指导1个示范项目;开展“百企进百村”、“牵手公益”等行动,动员产业园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已初步对接落实帮扶项目20余个。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抓实示范户的反哺责任,通过签订协议、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和感恩教育等方式,建立“1+3+N”反哺机制,即1户示范户至少带动发展3户贫困党员群众,示范引领更多的党员群众融入产业、脱贫增收,现已初步确定368户1192名贫困群众作为示范户的带动、帮扶对象。
探索集体经济收益模式。在名山区“借兔生财”、荥经县“黑山羊”、汉源县“红之园”家庭农庄等10余个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试点将“双百示范”项目资金作为村集体入股本金,综合党员群众自筹资金、人工费用和管理成本等因素,明确村集体在项目中的收益分成比例,建立常态机制,帮助贫困村解决集体经济“空壳化”问题。
开展记实管理,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抓实第一书记领办责任。明确找准一个项目、整合一组资源、扶持一批大户、提炼一套经验的“四个一”职责,把推动示范项目、示范户做大做强列入第一书记“责任清单”,落实项目、党建、经费等8个专项支持政策,为每名第一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经费2万元、驻村经费3万元,确保常驻一线破解难题。
开展跟踪纪实管理。建立以项目申报表、纪实卡和管理台账为主要载体的“一表一卡一台账”纪实管理制度,开展示范项目、示范户“季评年考”,第一书记每季度进行小结,县(区)委组织部点评并提出意见建议;年终,第一书记进行总结,县(区)委组织部对执行情况和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
建立奖惩机制。对综合效益好、群众评价高的示范项目、示范户,持续加大项目、资金和政策等扶持力度。对推进成效差、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评估不及格的项目和示范户及时调整,对工作消极、推诿或懈怠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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